2018年9月10日上午,瑞歐消費品服務部陳明經理和消費品技術研究員尹潔受邀與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高級技術主任Catherine Cornu女士進行了面對面的深度交流。
左起:尹潔女士,Catherine Cornu女士,陳明先生
Catherine Cornu女士自2007年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成立以來,一直在ECHA工作, 她參與了一系列REACH物質評估、注冊等相關的核心工作。陳明經理向Catherine Cornu女士介紹了國內消費品企業,尤其是汽車產品如何應對REACH法規的情況,近兩年消費品服務開展的工作得到了Catherine Cornu女士的高度認可與評價。同時雙方就目前消費品行業應對REACH過程中存在著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深度交流。這些問題也是代表了國內一系列汽車企業以及其他相關消費品行業的常見問題,現將其中典型問題供各位分享。
Q & A
1.關于通報豁免中提到的,不會向人體和環境暴露的證明,對于企業,怎么應對起來更加合理?
ECHA:
是的,在以下兩種情況下,SVHC通報是可以豁免的:
第一,已經有人為該物質在該用途下完成了注冊;
第二,該物質的使用和廢棄可以排除對人類健康或環境的暴露時。
其中第二點,我們認為如果企業產品如果能提供不會向人體和環境暴露的證明材料,那是非常困難的;
因為暴露還包括了產品廢棄處置的過程。建議逐漸淘汰含量超過閾值的SVHC,也可按照正常通報流程提交資料的。
2.通報的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資料?
ECHA:
通報只針對于物品中的高關注物質(SVHC),如果產品滿足含有的SVHC超過0.1%并且年噸位超過1噸,需要向ECHA進行通報。通報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SVHC的信息,分類和標簽,SVHC在物品中的含量,以及公司的信息等。
3. REACH注冊的時候有涉及到有意釋放的物質,這個有意釋放的物質是怎么界定的?
ECHA:
首先REACH注冊的對象是物質,配置品中的物質,物品中的有意釋放物質。如果達到年出口量超過1噸,需要進行注冊;
有意釋放:在正?;蚝侠砜深A見的使用情況下有意從物品中釋放的物質,通常是為了實現該物品的某種輔助功能。
企業需要首先判斷是否屬于物品?如果屬于物品,那么物品中是否含有有意釋放的物質?
裝有墨水的鋼筆,墨水屬于配置品,也是實現鋼筆功能的組成部分,因此被視為物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需要進行注冊;
屬于物品中有意釋放的舉例:衣服上的香味,帶香味的橡皮。
4. 據消息稱,ECHA打算建立一個物品中SVHC的數據庫,能否描述一下數據庫的進展,數據庫的內容是否對外開放?
ECHA:
是的,不過建立數據庫需要時間,成本,這個項目目前還在進行中,如果數據庫建好后,我們會對外開放。
5.今年2月的時候,有提到一個G/TBT/N/EU/538號通報,關于CMR物質的限制,涉及紡織產品,想問一下進度如何?
ECHA:
目前這個CMR物質的限制也在討論當中,現在是只涉及了紡織產品,但是我們也有在評估其他產品,以最終發布的版本為準。
如果有任何相關問題,請聯系我們:
聯系人: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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