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頻頻增補,這些事情你需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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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于: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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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上一次發布增補公告不足一周,生態環境部再次發布《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IECSC)增補公告(公告?2021年 第12號)。
與此前兩次公告的物質增補原因不同,此次公告物質均為《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7號)下已登記物質,這也是《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于今年1月1日生效后,公告的第一批符合登記后物質列入名錄新規要求的物質。
名錄增補區別
在12號令下,已登記物質列入名錄的規定與7號令有些不同,主要是不再區分環境管理類別,增補時限以及是否需要企業發起增補申請方面,在此特做梳理:
1)12號令下取得常規登記證的新化學物質,自首次登記之日起滿5年,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告列入《名錄》;
2)7號令下取得常規申報登記證的新化學物質,截止2021年1月1日有實際活動的,自首次實際活動之日起滿5年后,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告列入《名錄》,此次名錄增補的物質應該就屬于這種情形;截止2021年1月1日尚無實際活動的,自12號令實施之日起滿5年,即2025年1月左右,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告列入《名錄》;
3)17號令下取得正常申報登記證的新化學物質,自辦法施行6個月內,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告列入《名錄》,可以預見,今年上半年對于符合這種情形的物質,還會有一次名錄增補公告。
「瑞歐提醒企業」
請密切關注名錄增補動態,對于計劃進行申報或正在進行申報的物質,特別是涉及到需要安排測試的簡易登記和常規登記的,請實時排查名錄,更新查新結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新用途環境管理
此次公告增補的物質共115種,其中95種進行了物質信息保護,只披露了物質中英文類名和流水號,剩余的20種物質未申請物質信息保護,可以直接查看中英文名稱、分子式、CAS號或流水號。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對于其中的65種物質規定了新用途環境管理要求,即除了列明的允許用途之外,若企業計劃用于其他工業用途的,需要辦理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可以推測這部分物質登記證上規定的環境管理類別屬于重點環境管理危險類。
此前的增補公告中,對于7號令下完成常規申報且首次活動滿5年列入名錄的重點環境管理危險類物質,其實列入名錄時也是規定了允許用途的,這部分物質一樣需要遵循新用途環境管理的要求。
「瑞歐提醒企業」
即使物質已列入名錄,仍需關注是否實施新用途環境管理,對于允許用途外的其他工業用途,若未辦理新用途環境管理登記即開展活動,也屬于不合規行為。
年報注意事項
那么對于此次已經增補列入名錄的物質,是否還需要提交2020年度的年報呢?
請注意,如果企業辦理過7號令下的常規申報,且物質屬于重點環境管理危險類,仍需提交2020年度的年報,2021年度開始的年報就可以不用提交了。
「瑞歐提醒企業」
2020年度年報提交截止時間是2021年4月30日,即還剩余2天,請仍未提交的企業抓緊時間。
瑞歐科技后續會密切關注名錄增補動態,5月瑞歐將開設“2021化學品法規新動態巡回研討會”,將會對近期新化學物質法規動態進行梳理解讀。敬請期待!
若您對名錄增補有任何問題,煩請聯系我們:
電話:0571-8700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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