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化審法CSCL申報服務
- 發布于: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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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日本化審法?
日本化審法全稱化學物質審查及制造管理法( Chemical Substance Control Law, CSCL ),1973年10月16日頒布,是世界上第一部管控化學物質風險的法規。2017年,日本化審法17年修正案通過內閣決議,將從2018年4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瘜彿▽θ毡揪硟壬a或進口的工業化學品進行風險管理,由日本中央省廳醫 療衛生和社會保障部(MHLW)、環境部(MOE)、經濟產業部(METI) 三個部門共同監管。
申報主體
日本境內生產/進口企業
向日本出口的境外企業
物質名錄
日本現有化學物質和新化學物質名錄(簡稱ENCS名錄)包含了在日本生產、進口、使用的化學物質,且新化學物質以及現有化學物質均為監管對象。通過查詢ENCS名錄可確認是否為新物質,現有物質被收入名錄并分配MITI編號,否則即被視為新化學物質。
現有化學物質管理
豁免情況:
? 廢液和廢棄物(回收販賣的除外)
? 不符合法規“化學物質”定義的:如天然物、合金等
? 科研用途或試劑用途
? 物品及可在柜臺出售的混合物(如家用洗滌劑)
? 全部自產自耗的中間體
? 含量小于10%的混合物(稀釋和人為混合等情況除外)
? 其它法律監管的物質(食品、農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藥物、化妝品、藥妝等),但若用于工業用途則仍需報告。
? 豁免目錄中的物質
新化學物質申報
新化學物質申報流程
新化學物質常規申報后若危害性較低則視為“白”物質,5年后公布名稱進入名錄。若危害性較高則直接分為優先評估物質或監控化學物質或第一種指定的化學物質,并于半年至一年內公布。
豁免情況
? 科研用途或試劑用途
? 不符合法規“化學物質”定義的:如天然物、合金等
? 物品及可在柜臺出售的混合物(如家用洗滌劑)
? 重量小于1%的雜質(包括副產物,殘留原料、指示劑、催化劑等)
? 全部自產自耗的中間體
? 不視為新物質的:如復鹽、分子間化合物、固溶體等
? 其它法律監管的物質(食品、農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藥物、化妝品、藥妝等),但若用于工業用途則仍需申報。
我們的服務
??新化學物質查新服務
? 新化學物質申報服務
? 注冊整體方案制定(數據評估/缺口分析/豁免分析)
? 實驗室測試監理服務
? 主管部門/專家溝通咨詢
? 法規培訓服務
? 安全技術說明書(SDS)和標簽制作